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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隔離假 勞動部:平均工資計算需排除

  • 2020-4-9
  • 文/自由電子報
  • 圖/自由電子報
勞動部發出解釋令說明,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可以排除在平均工資計算以外。(記者李雅雯攝)

勞動部發出解釋令說明,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可以排除在平均工資計算以外。(記者李雅雯攝)

「平均工資」攸關勞工的舊制勞退金、資遣費和職災補償等計算基礎,勞動部今天公告,因應武漢肺炎防疫作業而衍生出的「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等假別,其實施天數必須排除在平均工資計算以外,該解釋令可回溯到1月15日生效。

平均工資是指「計算事由發生的當天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的總日數所得出的金額」,根據勞基法施行細則,職災尚在醫療中、普通傷病假、產假、家庭照顧假和其他等假別或留職停薪者,這些天數都必須排除平均工資的計算中。

勞動部官員表示,病假或留職停薪等情況並不給薪,對於平均工資計算上有對勞工不公平的疑慮,納入計算會拉低得出的平均工資金額,所以勞基法施行細則排除這些天數納入平均工資計算。

勞動部官員說明,部分地方政府均在詢問防疫隔離假和防疫照顧假是否排除平均工資計算。因應疫情期間的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是勞工不得不配合防疫作業而做出的請假,因此參考過往規定,其亦可被排除在平均工資計算的以外,排除掉實際請假的天數後(不含不須請假的例假、休息日等),再往前推去抓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

※本文內容授權自《自由時報》,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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